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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很容易將自己逼入絕境,我又不是誰,
我的一天當然不會比別人多那麼幾個小時,
我卻自認為我就是那個誰,上天應該會特別偏愛我,
多賜幾個小時給我揮霍,
哈!哈!多麼愚蠢的人類!!



堅持為新購得的書籍貼上自製的簡陋編號,
間貼的過程中,仿若一場神聖的加冕儀式,
像是君王賜給有功軍官一把劍、一個職位、甚至是一個美嬌娘!
對我來說,這些書像是我的新歡,加冕儀式像是在歡迎她們入宮,
等於是一場結婚典禮吧?
不僅緊貼上編號,還得在書的某一處寫上自己的姓名、購買日期、地點,
像不像是在簽結婚證書?
雖然我還沒結過婚,不知道結婚當時的心情與過程,
但是,就以我看待婚姻的態度應該就像是看待書一樣吧?
我所謂的”一樣”指的是神聖的部分,
如果是數量,當然有著極大的落差!!


每個人對待書的方式不同,對於書的價值感更是差異甚大,
許多有名的人都會”丟書”,將自己不看的、認為沒意義的丟掉,
蔡康永就是一個。
我不知道那種丟書的心情怎麼樣,像丟垃圾還是丟照片?
前者丟的是厭惡,後者丟的是回憶,哪一種比較多?
我的書不多,但也佔了房間不小的一部份,
搬到新房間之後,留在舊房間的只有一堆帶不走的書,
上千冊該有吧?大大小小、厚的薄的、抒情的、搞笑的、文言的、白話的,
各式各樣都有,
我想帶走,但是新房間不夠大放不下,
只好任他們在舊房間繼續呼吸,
對生活了七年的舊房間,剩下的唯一牽掛就是那些書了!
我捨不得丟,即便大多數的書都沒什麼太高的營養價值,
或許等我有了上萬冊的書時,我就會開始丟了吧?
書這種東西,已經變成是”一本書’了,或多或少都有它的價值所在,
不然,幹嘛要花那麼多錢讓它變成書?
既然有價值,怎麼可以隨便丟棄?
或許,那些丟書的人是很慎重的丟棄,而不是隨便!
我不是他們,無從得知他們最真實的想法是什麼,
而且,他們是他們,不是我,不重要!
他們要丟書是他們的事,我無權也不想過問,
我只要好好看著我的書,守護著他們,就夠了。


這些天忙的要死,閒書只能在上廁所時翻閱,
其餘的時間全在和電腦奮鬥。
匆忙中,發現幾本還不錯的書:
蔡康永:有一天啊!寶寶…
張國立:十七歲,爽!
高木直子:一個人上東京
鐘文音:中途情書

我說過,人只有24小時,
為了維持生活品質,維持我的興趣,
維持我活下去的動力,
我犧牲睡眠時間來蹲廁所,
順便和興趣會合,這算是上天多給我的時間嗎?

(寫自95.2.2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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