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芳今天又咬人了,原因是對方不跟他玩,小芳生氣,咬了人家的嘴唇。事發當時老師已經處理過了,下午再等待消防演習的空檔,我和小芳又聊到這件事情,在場的還有廚房阿姨。
我:「你為什麼要咬她?」
小芳:「…。」只笑不答。
我:「你想跟她玩,她不要跟你玩是嗎?」
小芳:「她不跟我玩沒關係啊!我回家可以跟妹妹玩。」最近小芳很會講”沒關係”~
叫爸爸帶你回家不能來上學(以前小芳最怕的):沒關係啊!
下午的點心只能吃一半(小芳最不能接受點心被減少):沒關係啊!我回家有飯可以吃。
你打人這樣沒有小朋友要和你玩了:沒關係啊!我自己玩。
超豁達的人生觀,一切都無所謂,但是是否真的無所謂?
阿姨:「她不跟你玩你就咬她,她好痛喔!這樣她的爸爸媽媽看到她嘴巴受傷會很生氣,會過來帶去警察局唷!」
我:「哇!被帶去警察局那老師也沒辦法救你了,你就要在警察局上學。要在學校上學是不能咬人的,如果會咬人就要去警察局上學喔!」
小芳:「沒關係啊!」這一次講的沒關係音量小了很多,眼眶也開始一點點的泛紅。就在此時,消防演習的警報響起,對於很大的聲響小芳都很害怕,再加上我又說:
「吼~你聽,警察要來了。」小芳整個人就是一個驚慌,又看到其他班級的小朋友全都跑出教室一副準備逃命的樣子,小芳更加緊張。一緊張,竟彎下腰把拖鞋脫掉拿在手上,直接跑不就好了嗎?為什麼要脫鞋?跑比較快嗎?無解!
更精彩的是,小芳隨著小朋友一逃出門口,正好看見騎著摩托車的巡邏員警,哇!怎麼會有這麼湊巧的事情?太棒了!應該可以給小芳一個震撼教育。小芳果然嚇傻啦!大哭了起來。老師們卻在背地裡笑彎了腰,畢竟這一切真是太巧合了,在威脅之後,出現了警報聲,一出門口要看到警察,就像是安排好的一樣,但真的就只是巧合啊!
小芳啊!要記取教訓唷!在這樣衝動行事可是會惹人厭的,老師知道你已經進步很多了,但是要再更進步才行唷!老師沒辦法一直保護著你、為你說話,你得自己學會控制自己才行,這條路很辛苦,但是你必須學會!
★ 柴山的孩子媽媽呵護著小猴。
★ 失眠期好像快到了。
- Apr 12 Thu 2007 06:49
96.4.12~警察來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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